
本項目海鋼集團大屏建設項目 已由海南海鋼集團有限公司 批準建設,比選人為海南海鋼集團有限公司 ,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 ,項目出資比例為100% 。現公示邀請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參加該項目的比選。
1.項目概況
1.1項目名稱:海鋼集團戶外大屏建設項目;
1.2建設地點:海南省 昌江黎族自治縣石碌鎮 ;
1.3估算金額:100萬 元 ;
1.5比選范圍:LED大屏建設項目
1.6計劃工期:65天 。
2.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
2比選申請人應具備:
2.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企事業單位。
供應商是企業(包括合伙企業)的,提供在工商部門注冊的有效的“企業法人營業執照”或“營業執照”;供應商是事業單位的,提供有效的“事業單位法人證書”。
2.2 在“信用中國”網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國政府采購網(www.ccgp.gov.cn)沒有列入失信執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。
2.3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3年內(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,從注冊時間起算)再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函原件。
2.4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,不得同時參加該項目的必選。
2.5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:否。
3.最高限價:100萬元 。
4.評選辦法:本次評選采用綜合評估法 。
對滿足實質性要求的比選申請書,按照評分標準進行打分,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評定中選候選人。如果兩個以上比選申請人綜合得分相同且最高,則收費報價低者優先;如果綜合得分相同,收費報價也相同,則由比選人組成的評審委員會投票決定,投票按少數服從多數收確定。
6.評分標準:見采購文件3.2.3 評分標準附表 (采購文件見公告末尾附件)。
7.比選申請書的遞交
7.1比選申請書放入密封袋中加密封套,并在封套封口處加蓋比選申請人單位公章,封套及快遞包裝上寫明項目名稱。
7.2比選申請書必須于2021 年9月2日17 時30 分前遞交至海南省昌江縣石碌鎮 海南海鋼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室 ;
7.3逾期送達的、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符合比選文件規定要求的比選申請,比選人不予受理。
8.聯系方式
比選人:海南海鋼集團有限公司 ;
地 址:海南省 昌江黎族自治縣 石碌鎮迎賓路6號 ;
郵 編:;
聯系人:敖文奇 ;
電 話:18976524567 ;
傳 真:。
附件:采購文件下載
